来源:长安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6 11:26:42 阅读量:26633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统筹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五统筹巡察组对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月10日,市统筹巡察组向长安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展开巡察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
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各部门和全体干警采取多种形式,对照职责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对巡察的认识,形成了全员行动、全力整改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市统筹巡察组向长安法院反馈巡察情况后,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姚生友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姚生友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牵头负责具体整改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指导督促
我院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分解为4个方面11大类26项具体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党组成员各负其责、靠前指挥,对推进难度较大的重点整改举措及时跟进指导,切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坚持稳扎稳打,确保整改实效
坚持巡视整改部署、督导、整改、查验各环节统筹运行、稳步推进。全院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协同,紧紧抓住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针对市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及成效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抓得不实,党组成员学习不够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 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结合“学习强国”平台进行每日学习,每日答题,做到扎实深入;三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院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学,全体党员主动自觉主动学形成常态。
(2)针对“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乘电梯等候时间过长,进门难、上班难、办事难”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加强工作人员作风教育,要求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二是扩租百川大厦负一层广场2600平米,根据最高院“一站式”建设部署要求,按照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系统规划、合理布局。7月份,将诉调对接中心、立案大厅、信访办、司法技术鉴定整体搬迁至法院主楼北侧百川大厦负一层广场,有效解决了“门难进”现象的同时提升了服务群众质效;三是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诉讼服务。保持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畅通,提高诉讼服务质量。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作用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3)针对“决策职能严重缺失,2016年至今召开党组会93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较少”的问题。整改措施:着力提升党组领导的决策职能,提高“三重一大”意识,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4)针对“‘三定方案’迟迟不能执行”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在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编制规定定员定岗定责。
(5)针对“领导干部交流任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行交流任职,客观、及时向区委汇报人员交流情况。
3、关于“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不足”的问题
(6)针对“风险意识不强,刑事犯罪嫌疑人与法官共用通道和停车场,没有确保法官人身安全的防范措施”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干警风险意识,提高干警化解能力,保护自身安全;二是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加强安保设施建设,刑事开庭时,由法警组织刑事犯罪嫌疑人单独乘坐电梯,期间禁止他人使用;三是改善基础设施,法院每层设置两道安检门,工作人员出入必须使用门禁卡,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提高站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院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在院内外网设置意识形态专题版块,上传学习资料,加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8)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隐患突出,涉及金额大,人数多,财产分布广,审理难度大”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主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建立此类案件审判阶段涉案财产的调查、质证、处置及移交执行工作规范和标准,并与执行局涉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团队做好配合衔接,确保最短时间审结;二是加强对集资参与人、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力度,稳定情绪。三是加大对被告人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尽最大努力,将集资人损失降至最低。在执行局抽调专门力量成立了刑事案件涉财执行团队,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严格的问题
(9)针对“没有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了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折不扣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主动性不强,没有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增强主动性,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落实到位;二是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教育建设,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三是对受到党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干警,主管领导要进行剖析和对照检查,列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剖析检查材料。
(11)针对“警示教育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院警示教育计划,把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二是认真参加上级法院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上好“警示教育”课;三是结合工作任务,不定时召开本院警示教育大会,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
6、关于“不惧规不畏法,以权谋私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2)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执行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规定,督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强化问责,对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等问题,坚持严肃处理;三是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流程监督,按照37个节点的要求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启动和完成各项执行措施,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卷宗严格管理,严格禁止执行法官进行私下调整、随意调整。
7、关于“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13)针对“存在不规范发票,少数发票明显不合理且无明细,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予以报销”的问题。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增强领导和财会人员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意识,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受理,不签字,予以退回。
(1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账物不符”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避免固定资产的闲置、流失;二是在购置固定资产时,要根据购置预算进行购置,并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三是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建立固定资产双移交制度,退休人员严格对案卷、固定资产进行移交。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5)针对“以‘一把手’与分管领导之间个别交流代替党组集体讨论”的问题。整改措施:院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重大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
(16)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我院“三重一大”制度清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过院党组会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9、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17)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教育;二是建立党务公开栏,并在法院内外网设置专门党务公开阵地,定时公开党务信息;三是定时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适时开展好各种组织活动。
(18)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改正;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记录。
(19)针对“党员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11月2日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设立四个党支部,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院领导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做好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二是梳理协勤人员党员情况,明确协勤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对协勤党员的管理。将协勤党员按所在庭室编入各支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10、关于“干部责任担当有差距,不作为,慢作为比较突出”的问题
(20)针对“结案率较低,在2019年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考核中案件结案率72.62%”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夯实责任,多次召开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就各项审判数据进行了分析,并按全院的年终结案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要求主管院长对分管部门结案率负责,庭长对本庭的办案任务负责,每名员额法官对自己办案数量负责,充分发挥员额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办案基准,分解办案指标任务,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确保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发挥诉调、速裁的作用,提高结案率;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21)针对“执行难尚未有效破解”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狠抓工作落实,转变执行理念,落实善意文明、律师参与执行制度,落实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执行力量进行科学分配,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二是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流程监督,制定繁简分流、网络查控、司法拍卖、恢复执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督办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作用,实行关口前移,强化督促提醒。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强化执行监督,严格落实执行工作“一案双查”规定,切实纠正执行办案中存在的有法不依、乱执行、不作为问题。
(22)针对“上诉案件发还、改判数量多”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统一裁判尺度,重视案件质量,加强员额法官专业培训,提升员额法官办案能力;二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对疑难复杂、把握不准的问题,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发挥集体的智慧,提高审判质量;三是建立发改案件评查和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四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对主办法官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23)针对“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边清边积’现象严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干警审限意识、效率意识,建立健全审限警示制度;二是利用办公平台将9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审管办加强监控,实行跟踪督办;三是实行严格的延期审批制度,严控审限管理;四是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作用,评估鉴定等工作争取诉前解决,促进双方达成合意,缩短案件办理时间。
(24)针对“诉讼服务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在立案大厅配备智能立案缴费终端,该终端可以实现从立案到缴费的整个流程,提高当事人和法院的办事效率;二是组织对相应人员的培训、考核,对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的统一培训、考核,提高服务意识;三是院庭长带头开展网上诉讼服务,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常态化。
(25)针对“卷宗归档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卷宗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认真检查,归档中认真核对,装订后认真复核,对不符合归档要求卷宗退回主办法官;二是认真组织档案室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定期对卷宗归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对卷宗质量的重视程度,提高卷宗归档工作的规范性。
(四)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6)针对“党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于2018年市委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明确的未进行自查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保证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对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按照最新“三定方案”要求,规范设置10个内设机构,并严格按规格配备干部,选齐配强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三是对于党组织活动经费未列入预算的问题,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活动经费已列入经费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二)压实工作责任,分工合力推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断细化工作流程,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执质效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执质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严格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提升审判质效;细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通过案件筛选分类和执行人员力量的合理调配,做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提升执行质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体现到审判质效提升上,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5051522;电子邮箱:changanfayuan@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4月26日
石家庄市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社会公开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石家庄市第十五统筹巡察组于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对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共有4个方面16个问题。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及时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医保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把这次巡察整改看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做好整改,通过接受巡察整改,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17日,局党组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的意见,局党组成员针对反馈问题一一认领,一一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科室负责人,凡是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即知即改,集中整改,件件有答复;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1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18日召开全体会全体会,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坚持定期调度,督促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疫情期间一手抓整改,一手抓防疫,切实提升百姓服务水平,整改采取认领制、销号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止目前,针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的4各方面16个问题中,已完成16个。
(一)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方面:共涉及7个问题,已完成7个。
1.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抓得不实,学习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为群众解决困难思想树的不牢。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抓得不实,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1月13日至17日利用一周时间局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通过系统深入学习,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认识到这一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机贯通起来,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建设路径,特别是中国在抗击新冠肺炎中取得的伟大胜利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针对“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为群众解决困难思想树的不牢,服务窗口少,工作人员有时服务态度不好”问题: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本领。一是协调机构设置,增加服务窗口到5个;二是利用下班时间一二月份医保中心分三次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礼仪规范、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实现“一站式”办公。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力实施互联网+医保工作模式,充分利用CA、APP、微信等互联网软件办理医保工作,使群众足不出户既能办理医保业务。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党组存在感弱。二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制度需要改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针对党组存在感弱,党组成员仅2人,党组会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问题:一是追加党组成员至3人。2020年2月20日局党组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了追加党组成员的请示,3月28日,区常委会通过批准南志奇为长安区医保局党组成员。目前我局党组成员共3名,党组成员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二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确保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事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做到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2020年1至4月召开党组会12次,会议内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人事管理等方面。针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制度需要改善问题: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要求工作纪律,实施工作纪律检查常态化,严查办公物品摆放,对上班期间聊天玩手机人员零容忍严肃处理,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3.关于“落实‘三定方案’行动迟缓”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针对“落实‘三定方案’行动迟缓”的问题:一是加强机构改革,成立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12月14日,依据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石家庄市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通知》(长编办〔2019〕41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规格为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核定编制为23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医保相关业务的经办工作以及原公费医疗站职责。同时,依据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石家庄市长安区公费医疗站的通知》(长编办〔2019〕42号)文件精神,撤销长安区公费医疗站,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原长安区公费医疗站职责划入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原公费医疗站7名实有人员一并划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二是推进编制落实工作。长安区医疗保障局核行政编制6名,实有5名;所属事业单位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核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实有7名,目前尚有1名行政编制和1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未落实。我局于2020年2月20日、21日分别向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请示,申请采取公开招聘或选调的方式对空缺的事业编制及行政编制给予落实。
4.关于“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不足。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针对“医保基金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确保基金安全。一是成立基金监管小组,加强对“两定点”的监管,即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业药店的监管,我局“两定点”医药机构共计264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15家,定点零售药店149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海报300余份,悬挂条幅、电子屏宣传300余条,在长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同仁堂大药房桥东现场传宣传两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创新监管举措,实施“地毯式”常规检查,“点穴式”线索检查,连续违约“约谈制”,零售药店“设监控”,非现场检查“常态化”,逐渐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2月3日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建立健全一系列机关党建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用意识形态指引工作。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制作宣传展牌12个,内容涉及习近平用典、核心价值观、“双问计”、“三型机关”创建和工作制度等,设置学习园地,实时将干部职工“周感悟”张贴交流,利用周例会谈感悟、谈不足、谈努力方向。深入宣传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基础,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
(二)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涉及4个问题,已完成4个。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党组会专题学习《长安区政府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落实部门。二是创建“廉洁型”机关。严格落实《长安区“廉洁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截至4月底开展廉政学习6次,加强警示教育4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意识,确保无漠视及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组书记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把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形成了各负其责,分别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定期研究、布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6.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降低廉政风险。完善长安区医保局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着重加强重点岗位人财物的管理,规范票据管理,医保审核实施三人三级审核,医保报销实施基金结算双人复核,最终报市医保中心终审报销,降低廉政风险。
7.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的问题。一是漠视群众利益时有发生。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针对“投诉时有发生,至少两个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工作人员均反馈已与当事人联系,但均未将问题解决”,进行了核实:相关投诉问题不在政策范围之内,已与当事人解释相关政策,并得到理解。针对“工作电话无人接听问题”,1月17日起设置专人接听电话,当前日均接听咨询电话七八十个。针对党组成员深入辖区“两定点”调研不足问题:制定调研方案,确保“两定点”检查一年不少于两轮,创新调研方式,采取现场调研、座谈调研和电话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覆盖率不少于50%。疫情期间通过现场考察,为14家社区服务中心和2家乡镇卫生院开通市医保发热门诊和发热病区,录入120名市医保责任医师,切实方便患者就医。为做好零售药店实名制购买“发热、咳嗽”药物工作,我局创新举措,实施“微信群上报短视频”方式为主,结合现场抽查进行检查,做到即落实好工作又避免交叉感染,149家定点零售药店已百分之百按要求落实并报送短视频。
疫情期间切实维护群众及企业利益,杜绝漠视群众利益事件发生。一是为能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防止传染,确保医保经办不受疫情影响,确保群众放心就医,医保局创新施策,实施电话、网络或微信办公,采取网上平台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开据转院证明,无需到医保窗口备案,仅疫情期间异地就医备案210人次左右。二是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办理转移接续、医保开户、增减人、新生儿医保开通等业务,第一季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342户,单位医保注销12户;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职工登记1864人;受理参保单位增减业务1420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45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审核2780份;CA绑定业务190份。三是自2020年2月起,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为5个月,减征期间,个人账户仍按照原基数和比例划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也实行减半征收,参保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有力减轻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三)关于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涉及2个问题,已完成2个。
8.关于“领导班子设置不科学”的问题。一是党组设立条件不充分,仅2人。二是民主集中制难落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一是向组织部申请追加党组成员,领导班子设置更加科学。医保局是2019年新成立部门,班子成员2人,局长任党组书记,副局长任党组成员,党组成员2人设置不科学。2020年2月20日局党组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了追加党组成员的请示,3月28日,区常委会通过批准南志奇为长安区医保局党组成员。目前我局党组成员共3名,党组成员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明确领导班子分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局长兼党组书记负责党政全面工作,副局长兼党组成员分管综合业务科和区医保中心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三位领导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做好局长的参谋助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对基层党组织重视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2020年第一季度,我局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了书记带头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党员干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机制,使党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第一季度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1次,组织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1次,有力加强了党支部凝聚力。针对“对基层党组织重视不够”问题:成立医保局支部委员会,明确党务工作者,党建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2020年1月初,我局明确了党务工作者,1月17日,我支部进行了支委选举,将选举结果上报给区直机关工委并获批,目前我支部党员9名,支委会成员4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支委2名,组织机构更加科学完善。
(四)关于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涉及1个问题,已完成1个。
10.关于“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主要做法:明确主题教育整改清单,疫情期间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整改,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明确主题教育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涉及5项,班子个人涉及30项,共计35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领,目前35项整改落实清单都已整改完毕,效果明显,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有力推进了为民服务。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建设,实施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机关效能革命,精减办事流程,优化减化了一批服务事项材料备案;助力“无证明城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加强经办服务管理,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业务清单,推行“掌上医保”App,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各项业务。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窗口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诊,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求助等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对异地的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同时报销时不实施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为371名一线医务人员每人办理1份保额为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抓住“学通、弄懂、做实”三个关键词,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二)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让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针对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建议,虚心接受,坚决做到即行即改,立行立改。
(三)增强宗旨意识,持续转变作风。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大兴调研之风,真正做到沉下去、静下心、摸实情、出实招,从群众、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和企业最期盼的地方做起,确保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努力使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各项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工作重点符合职工意愿和时代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召开医保局廉政工作会议,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强化对两定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敬畏手中的权力,善待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构筑起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带头执行党的一系列新规禁令,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尤其要在三公经费支出等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领域加强监督,并虚心接受其他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全面查摆问题短板,解决风险隐患的具体举措,做到逐条对账、真改实改。对于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共性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对于个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做好防范,坚决避免同类问题在我局出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996675;
邮政信箱:长征街48号长安区医疗保障局409室;
电子邮箱:caqybj@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0年4月30日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五统筹巡察组对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统筹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第十五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11大类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9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9个)。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抓的不实。二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面对棘手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的不实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着力强化理论武装,狠抓理论学习,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行集体学习,同时要求每一位同志都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学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制定了详细地学习计划,采取党支部、党小组、科室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将主题教育常态化。二是结合“三型”机关建设,利用“学习强国”“河北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进行学习,通过实施日学一小时、周有一感悟收获,月读一本书,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和学习收获,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业务的学习。三是坚持每周工作例会会前学习,形成长效学习机制。切实将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贯穿到实践中,指导开展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
(2)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面对棘手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局上下广泛开展行风建设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干部职工的宗旨服务意识,努力做到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2020年初,我局在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会上就行风建设做典型发言。二是加强监督,提质提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摸透实情、找准症结,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群众满意。三是主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棉五匹配地块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清敏亲自带领工作人员与村民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现场解答问题。组成工作专班对被征地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测算出征地参保补贴的金额,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并提出建议举措。目前,已将涉及的被征地土地社会保障费、风险基金全部提取并存入市属专户,保障了资金需求。根据省市政策,结合区情实际,正在制定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党组存在感弱,核心地位不实。二是决策职能严重缺失。三是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四是对扶贫任务重视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3)针对党组存在感弱、核心地位不实的问题。3月9日召开党组会,重申了各党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要求各党组成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牢记使命担当,坚持定期向党组汇报履职情况。同时各支部抓好党的建设,开展好支部活动,让所有党员熟知局党组的各项要求,做好重大事项的研究报告,抓好党组、党支部建设。目前局党组各成员均熟悉掌握自己所承担责任,能够认真履行所负职责,坚持做到尽职尽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针对决策职能严重缺失,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制度机制亟需加强的问题。局党组着力强化党组的领导决策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研究,做好记录,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机关、人才中心以及社保中心和就业服务中心均都规范完善了党组织工作制度。在3月16日的局党组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办公室、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管理科、社会保障科、法规监察科等内设科室的职责分工。
(5)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制定了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所属单位党支部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上按规定向党组请示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内容、程序要求和工作职责。三是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重点对各支部规范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工作汇报等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制定相关计划和工作措施,督促将“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中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并不断完善提升。
(6)关于“对扶贫任务重视不够”的问题。根据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在2016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驻村扶贫工作。工作半年后,该同志身体出现严重不适,无法坚持驻村工作,但在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和落实重要工作中,该同志仍坚守岗位,没有出现影响扶贫工作的情况。从2017年11月我局明确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会同就业中心和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作为固定人员进行扶贫,局党组要求扶贫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扶贫各项工作,坚持到脱贫攻坚工作结束。3位驻村扶贫工作人员始终以帮助驻村贫困户脱贫为己任,想办法、跑项目、找资金,全力以赴进行帮扶脱贫。2019年扶贫村的贫困户已全部脱贫,对口扶贫第一书记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扶贫先进。
3.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7)针对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不坚决,内设机构未按编制规定设置的问题。3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就落实《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研究,对局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进行了明确,按照新“三定”方案对科室重新进行设置,明确了业务职能和负责人,局机关分设办公室、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管理科、社会保障科、法规监察科等5个科室,并配齐配优各科长、副科长。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8)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局党组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以及《石家庄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石家庄市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等文件,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了文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将增强“四个意识”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注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党建、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目标责任制体系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三是做好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坚决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9)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强的问题。1月15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再进行细致梳理,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每项工作都要建立制度,每个工作环节都要有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机制,规范管理。专题学习了《长安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长字〔2018〕26号),制定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任务目标。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作风问题的个别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增强了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认识,能够坚持做到“一岗双责”,长管长严,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研究、部署、落实、检查有记录,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6.关于关键岗位人员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虚报冒领问题。二是私车公养问题。三是不合理报销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相关工作人员已向区财政退回了不合理费用,制定了严格管理制度长期推进落实。针对公车私养和不合理报销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正在调查处理。
(10)针对虚报冒领问题,有些办公用品采购经手人说不清的问题。经核实,是由时任办公室主任用局公共办公经费采购了优盘,全部用于机关办公使用。针对这一现象,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党组领导在局全体会上分别对采购人员未严格落实采购制度、财务人员把关审票不严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党内各支部进行检查,重点对财务等重要岗位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三是规范采购,倡导节俭。完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流程,严禁各科室无计划、无审批擅自采购办公用品。规定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后,按计划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统一采购,坚决杜绝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的不廉洁、假公济私等行为。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严重浪费等违规行为发生。
(11)针对“私车公养”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车辆加油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加油卡使用,进行登记管理,定点定量加油,不得额外加油,不得给私家车加油,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纪委监委。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由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审核公车行驶公里数与加油款项,规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目前,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统一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登记派车,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规范使用。三是严肃处理违规用车问题。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院针对报销加油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将相关费用退回区财政,作出深刻的检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
(12)针对“不合理报销”的问题。局党组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销制度,加强票据审核,杜绝不合理、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实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三级审签制度,每一笔每一项财务开支都由财务人员确认后再付款,保证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对存在的报销加油费和餐费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的当事人立即退回相关费用,在全体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目前劳动监察报销的加油票共500元已退回财政,劳动仲裁院报销的餐费及出租车费共1830元已退回区财政。
7.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5、6月为6名工作人员发放值班费;2016-2018年社保中心和就业中心为司机发放出车补助。二是存在不合理、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2016年报销凭证中出现了2017年的发票。2018年10月的图书发票和2018年11月“烫房顶、维修”发票,均无明细和说明。
(13)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纪律约束。要求全体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执行,绝不越红线一步。局党组对未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将已发放的费用全部退回区财政。目前,发放的值班费和司机出车补助已全部退回区财政。
(14)针对“存在不合理、不规范发票入账”的问题。①关于2016年10月19日第8号凭证报销发票时间不合理的问题。因人事科开具费用票据不符合规定,财务要求人事科按规定换票、开具明细费用,原报账票据作废(2016年9月23日开具,2016年10月19日报账),后因开票单位更换明细票据时只能按实时日期开具发票,因此形成2016年10月19日报销费用后附票据时间为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②关于2018年10月31日开具的15000元图书发票,没有明细和说明的问题。2018年10月为完成公务员培训工作,局里统一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注解与配套》(书号:ISBN978-7-5093-8445-9),每本书售价26元,因购买较多,书店打8折,单价为20.8元,共购买721本,总价15000元,所购图书已陆续发至各单位,有发放明细。③关于2018年11月7日开具的25000元“烫房顶、维修”发票,无明细和说明的问题。施工方已出具了施工项目、工程量、单价等具体明细。针对以上问题,局党组要求全体人员加强相关制度学习。组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实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三级审签制度,每一笔每一项财务开支由财务人员确认后再付款,保证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加强票据审核,强化领导和财会人员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意识,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受理,不签字,予以退回。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8.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5)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要求各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努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凝心聚力抓任务落实。二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三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重大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凡大额支出由局党组会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局党组讨论做出决定,确保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一名主管副职负责,实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三级签字,做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每笔开支都有财务工作人员负责确认付款,杜绝一支笔问题。
9.关于“职称申报超岗位推荐”的问题。
(16)针对职称申报超岗位推荐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方面完善审核评定的标准和措施。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职称评定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定条件、申报程序、审核标准,完善工作措施,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权益。另一方面针对超岗位推荐的问题。党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职称评定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在全面细致地调研基础上,按照市人社局审核岗位结构比例落实,确保不出纰漏。
10.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17)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规则,在局机关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突出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带头抓党建、促党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对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坚持完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工作一线开展调研,充分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和整改问题,落实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班子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党支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开展好各种组织活动,丰富党员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
(18)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要内容贯彻始终。压实责任,让每一名党员参与到组织建设中,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组织力,通过党建工作述评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9)此方面的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逐条逐项严肃认真的进行整改落实。班子成员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狠抓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整改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出遗漏。二是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活动经费已列入经费预算。规范完善了“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内容、程序要求和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结合“三型”机关建设进一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实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三级审签制度,每一笔每一项财务开支都有财务确认后再付款,保证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统一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登记派车,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规范使用。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二、下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既治标又治本,努力巩固整改落实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局党组带头,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此次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人社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强化工作举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工作调度,有序组织强力推进,做到抓铁留痕、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制度机制。局党组将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整改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出遗漏,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梳理研究,明确每项工作都要有制度,每个环节都要有机制,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规范党组、党支部的内容管理,突出人财物重点岗位和干部调配、职称评定、人员招聘、经费支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管好、带好队伍,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996229;电子邮箱:changanrlzy@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4月28日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市第十五统筹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区金融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13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金融局党组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迅速研究部署,强力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金融局党组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标本兼治,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区金融局党组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一安排部署,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逐项逐条学习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分解,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时把各科室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上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坚决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7个具体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分别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各责任科室分别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动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全体会,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坚持定期调度,督促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责任科室以“钉钉子”精神紧盯问题解决和整改落实,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效。坚持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同时进行,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分别认领,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确保祛病除根。同时,把整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工作整改,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我局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2020年4月24日,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基本完成0个,未完成0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抓得不实”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的学习,完善学习考勤制度,规范学习笔记,坚持“每天有学习有收获,每月有交流有总结”。二是坚持走出去学,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局党组及中层干部围绕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三是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相关业务知识以及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识和外地创新性做法、成功经验等,列入学习内容,在吃透文件和研究区情实际上下功夫,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出适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模式。
2.关于“主题教育成效不显著”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结合支部党建活动和“三会一课”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学习调研整改活动,组织了“书记讲党课”活动。选取银企对接服务为重点,将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成功举办2020年“无接触”银企对接活动,当前我区企业融资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真正让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区域经济经济发展的强大动能。
3.关于“党组存在感弱,核心地位不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党组成员人数少问题,经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协调解决,区委组织部为我局增加一名党组成员,已符合党组议事规定。结合单位实际,逐项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整改以来按期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效落实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地位。
4.关于“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结合单位实际,逐项修改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完善了局公文处理程序、财务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范机关内部运行。
5.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能力不足”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根据省、市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理顺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各项工作的协调联动。
6.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迟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我局编制职能已确定,办公用房2019年底已配置到位。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多方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保证了工作正常进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机构建设各项工作,当前机构科室基本组建完成,人员于2019年底逐步到位。其他事项因区情实际,正在等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继续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结合部门党建工作、主题教育回头看、打造“三型”机关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8.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强”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先后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规范党组行为。细化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责任分解事项。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局党组除按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外,不定期召开局务会对全局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一步工作,“三重一大”问题都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
9.关于“党组设立条件不充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协调解决,区委组织部为我局增加一名党组成员,已符合党组议事规定,确保了党组会合规有效开展。
10.关于“民主集中制难落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协调解决,区委组织部为我局增加一名党组成员。结合单位实际,逐项修改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重新确定党组分工,领导班子按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专题会,“三重一大”问题都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11.关于“党支部建设滞后”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因我局为新成立单位,目前局内人员基本稳定且党关系全部调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并举行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支部建立以来积极发展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带头作用,支部各项工作逐步正常开展。
12.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综合科牵总做好党建工作。大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对党规党纪和国家大政方针集体学习、研讨,努力提高政治水平,提升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建设现代化、专业化监管队伍。与金融机构、上市企业、地方金融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等加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结对共建,补齐短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为结对共建社区捐助防疫物资,共抗疫情。
13.关于“干部担当意识欠缺、创新意识不足”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尤其是党组成员集体学习、研讨,强化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监管能力水平。二是积极落实上级安排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主动思考探索监管方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监管工作,局党组以全区大局为重,积极承担起各项工作,并想方设法精进业务,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三是定期深入监管企业、服务对象、驻区金融机构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探索运用技术手段谋划推进工作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探索运用“无接触”模式,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证经济平稳运行,企业和银行机构反馈良好。
(四)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关于“整改工作不扎实,长效机制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做好台账和小结,明确每项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内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区组织部干部考核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增强制度可操作性。三是定期深入监管企业、服务对象、驻区金融机构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区金融局党组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我局各项工作中去。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长安争光,为省会添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999107;电子邮箱:caqyqdj@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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